| 陇川县人民政府商务局切实抓好“国庆”期间食品 肉食品安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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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27 10:52 文章来源:陇川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贯彻落实陇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文件《关于开展“中秋”和“国庆”及“建国60周年”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陇食安委发[2009]9号)的文件精神,县商务局领导十分重视,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对照县食委实施方案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国庆”期间肉食品及其他安全工作,并以陇川县人民政府商务局文件《关于做好2009年国庆期间相关工作的安排》(陇商字[2009]121号)通知相关企业、加油站、生猪屠宰厂,并把专项检查分成外经替代、外贸加工和内贸市场两个工作组,于2009年9月14日至18日在全县开展大检查工作,内贸市场检查组由总支书记熊四贵负责并率内贸股工作人员对全县9个生猪定点屠宰厂进行肉食品安全大检查。
为把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县商务局专门设置了《关于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厂》大检查情况统计表,检查表内容包括:(一)宣传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8年13号)执行情况;(二)对照检查县商务局与各屠宰厂签订的《陇川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猪肉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贯彻执行情况;(三)检查各生猪定点屠宰厂统计台帐记录执行情况。
每到1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县商务局检查人员认真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共同学习探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情况。并按照年初签订《生猪定点屠宰厂猪肉质量责任承诺书》中的八项责任目标逐项对照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情况统计表,最后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
特别值得提出的是我县章凤生猪定点屠宰厂和章凤屠宰厂弄把分厂,在今年6月份投入近4万元,率先建立起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专用设备,对病害猪实现了规范化处理。今年1至8月全县9个屠宰厂共检出病害猪157头,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通过开展此次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从源头抓好肉食品安全的目标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和落实县食安委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有效提高了各屠宰厂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为确保“国庆”、“中秋”期间猪肉食品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供稿 施中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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