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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将提高至20万元
2008-05-13 09:42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本报讯 州政府近日组织召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经过讨论研究,会议同意提高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限额由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州长孟必光出席会议并讲话。
孟必光充分肯定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孟必光要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各成员要积极主动出谋划策,促进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认真总结经验,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使用和管理公积金,做到手续完备、程序规范,同时,尽量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会上,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作了工作报告,总结分析了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管理以来的工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讨论修改了《德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德宏州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暂行办法》、《德宏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暂行办法》,并就如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具备事项进行了分析研究。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监督员列席。(倪桂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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