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宏州商务局2009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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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1-15 15:58 文章来源:德宏州商务局科技法规科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根据德府法〔2008〕25号文《德宏州人民政府法制局关于报送2009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项目建议的通知》要求,根据我局2009年工作重点,为加大对商务公务活动中的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商务系统依法行政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对外贸易综合检查
1、检查内容:以《对外贸易法》以及对外贸易有关法律法规(包含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替代经济、统计等业务)、《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整顿和规范贸易秩序、规范经营管理,重点检查各涉及相关业务经营者、管理者及各方责任主体依法经营、管理情况,对其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等。
2、检查对象:对外贸易经营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企业、替代经济企业。
3、 检查时间:7--8月份。
(二)内贸市场流通、外商投资综合检查
1、检查内容:依据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典当管理办法》、《成品由市场管理办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内贸市场流通法律法规,重点检查各涉及相关业务经营者、管理者及各方责任主体依法经营、管理情况,对其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等。
2、检查对象
外商投资企业、内贸市场流通企业、生猪屠宰企业。
3、检查时间: 9--10月份。
二、领导及责任科室分工
执法检查工作由局长总负责,相关局领导具体负责所分管业务的执法检查工作,总组织、协调等工作由科技与政策法规科和所涉及业务科室负责。案件调查、查处工作由整规科负责。
(一)对外贸易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由排志科局长、张景邦副局长负责,科技与政策法规科、外贸科总组织、协调,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科、替代经济科、市场信息科等有关科室参加。
(二)内贸市场流通、外商投资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由思伟副局长负责,科技与政策法规科、内贸市场流通科总组织、协调,外资科、内贸整规科参加。
(三)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时根据工作安排邀请有关部门参加。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措施,是贯彻商务法律法规、政策的重要保证。具体负责组织和参加检查的科室要围绕检查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执法检查方案,收集和研究相关资料,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凡未列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的,各科室不得擅自进行执法检查。
各科室要根据本计划做好本科室业务重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以及所需检查项目的法律法规依据等报分管局领导审核,送科技与政策法规科备案。
(二)执法检查要注重效果,要深入实际。针对重大问题和案件,具体职能科室要深入调查研究,依照执法程序开展工作,做好处置工作。要重视行政处罚的教育意义,维护建设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要查清事实,认真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建立执法检查报告制度。各科室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科室职能职责,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写出执法检查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所检查项目依法经营管理情况综述、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处理处罚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要报局领导审核和送科技与政策法规科备案,作为执法责任制和年度考核的依据。
(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执法检查的过程是宣传和普及法律、法规的过程,也是法制教育的过程。要通过对执法检查的有效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树立德宏商务部门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扩大社会影响,为发展创造良好的德宏商务法制环境作贡献。
二00八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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