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办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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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18 10:58 文章来源:德宏州商务局外商投资管理科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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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事项名称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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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 |
德宏州商务局外商投资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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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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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
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与国内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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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材料
目录 |
1、关于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 2、可研报告及发改委批复; 3、合同、章程(由中外双方投资者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4、由各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董事委派书; 5、合营各方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资信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外国投资者登记证明须公证并经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
6、环保部门意见 备注: (1)申报文件所需附件: A、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注册登记核准通知书>>; B、如需进口设备,应提供进口设备清单(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C、如中方系国有资产投资,需提供国资管理部门意见; D、如由被授权人签署上述任何一项文件的,需提供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E、相关行业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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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申请; 2、审核 3、签发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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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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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理时限 |
从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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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请材料的办法 |
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
不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
不符合要求不接受时有无书面告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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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知然 唐光庆 电话2121191 传真:2121190
办公地址:潞西市目瑙纵歌路2号
公示网站地址:dehongzhou.mofcom.gov.cn | | |